本学期2016级、2017级函授课程期终考试及2015级函授课程补考定于2017年6月10日、11日两天进行。考点设置和课程考试安排详见附件,本通知的函授课程是指校外教育机构本科层次的统考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认真核对本单位的考试课程。做好学生的考试资格审定,对不能参加正常考试的学生要及时办理缓考手续。
三、严肃考风考纪,严格选聘监考教师。各机构同时设总监考,对本单位的考试进行总负责。监考、总监考教师名单于考前两天以书面形式(盖单位章)上报我院。
四、课程考试时间要严格按附件上的安排进行。15级补考时间安排在10日上午,由于部分站点的考试成绩还未出来,具体考点及人数另行通知。
五、考试中对试题有疑问,咨询电话:10日,0571-88862804;11日,88923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