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2016级函授毕业班统考课程期终考试,定于2018年5月1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生做好复习工作,核对本单位的考试课程是否准确。
二、认真做好学生的考试资格审定工作,对不能参加正常考试的学生要及时办理缓考手续。
三、严肃考风考纪,严格选聘监考教师。各机构同时设总监考,对本单位的考试进行总负责。每个考点的监考、总监考教师名单及考场安排于考前两天以书面形式(盖单位章)上报我院教学管理部。
五、如果对试题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学院值班老师反映。电话:0571-88862804。
六、本次考试不及格课程的补考时间安排在2018年6月23日进行,望各单位及时批卷和录入成绩。补考课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