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根据学校2017-2018学年暑假期间工作安排,为方便教职工,现将人事处暑假期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假期间需办理医保相关手续的教职工
(一)异地就医需办理事先备案
根据《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办法》(浙人社发〔2016〕113号)文件通知,省医保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省级医保新政策,参保人员如需要到省级统筹区外学习、工作或居住连续1个月(30天)以上的,须事先备案。人事处代为职工在网上办理备案,参保人需填写《浙江省省级单位医疗保险外地就医备案表 》到人事处(行政楼304)办理外地就医备案。如未备案自行到当地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自理部分将在相关报销政策的基础上再按规定增加10%或20%。女职工异地生育需办理外地就医备案手续。
外出就医地属于省内医保联网结算单位的,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可持医保专用证历本、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直接刷卡就医配药并结算(子女医保统筹不可以)。若外出就医地不属于省内医保联网结算单位的,同样需要办理外出就医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外出期间在当地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由个人全额支付后,至省医保中心按以下规定处理。1.急诊发生的医疗费,在报销时提供急诊证明的,可按规定报销。2.非急诊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自理10%,再按规定报销。其中,在直辖市、其它省会城市、省外计划单列市发生的医疗费,自理部分再增加10个百分点。3.非急诊治疗需要,在当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咨询电话:87557392 吴老师
附件1:外地就医备案申请表
(二)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查询打印
网上办理(跑零次):参保人员登陆网上办事大厅: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浙江省医保中心; 进行本人缴费、参保、就医等相关信息的查询、下载和签章打印。(用户名:身份证号码,用户密码:医保卡A开头卡号后六位)。
二、暑假期间办理银行贷款、信用卡业务等申请过程中需要学校开具相关的在职与收入证明的教职工
请拿一卡通到三楼大厅办理打印,再到人事处(行政楼304室)办理。
受理人:朱倩儿,联系电话:87557384。
三、暑假期间准备因私出国(境)旅游等活动的学校在编教职工(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需按照组织部门的要求和流程申请办理)
请于7月11日之前持“js金沙3983总站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附件2)到人事处(行政楼304中)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
若首次申办或到期换发护照(通行证),具有高级职称的教职工还需填写公安部门制作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附件3)。
若因私出国签证过程中需要单位开具在职与收入证明的教职工还需事先将填写完整的“在职与收入证明”电子版本发送至gzgl@zufe.edu.cn邮箱[可下载学校的模板进行填写(附件4)]。
[ 因私出国(境)审批 ] 、[ 开具在职与收入证明 ] 受理人:朱倩儿,联系电话:87557038。
四、暑假期间需办理出国(境)访学有关手续的教职工
1.请9月30日前出国(境)访学教师于7月10日前填写《js金沙3983总站教职工出国(境)备案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szgl@zufe.edu.cn报备访学计划,并加入浙财出国(境)交流相关群组。
2.请访学教师事先下载学校《签证证明材料》(在职及收入证明、资助证明、回聘证明)(附件6)空白版,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后,将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szgl@zufe.edu.cn,人事处审核无误后打印盖章,通知相关老师至行政楼306室领取或快递至相应地址(请发送电子版材料时一并写明快递地址)。
3.出国(境)访学时间确定后,访学教师携《js金沙3983总站教职工进修培养协议》、《js金沙3983总站教师出国(境)访学相关事项承诺书》,到人事处领取派出单,办理网上请假手续。
4.访学期满回校报到,填写完成《js金沙3983总站教职工脱产进修回校考核登记表》交人事处。
5.访学教师出国(境)前至少一个月,须到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办理相关备案及批件,具体可咨询国际交流合作处曾老师(电话:87557053)。
受理人:张斌,联系电话:87557316。
五、暑假期间人才引进相关材料上报(行政楼303):
受理人:叶苗苗,联系电话:87557035。
六、暑假期间人事处实行轮休
1.7月11日-9月7日工作日实行轮休。
2.轮休期间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3.学校2017-2018学年暑假轮休工作表公布具体工作人员。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