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育机构: 鉴于目前全国及我省各地对“非典”疫情的防控措施,在近期内组织规模大、涉及人员较多的论文答辩工作已不适宜。为了不影响本届学生的正常毕业,经研究,决定200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评定,由原来的答辩形式改为由专家复审评定。请自聘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各校外教育机构做好以下工作: 1、毕业论文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考核,要公正公平。若发现抄袭行为,一概认定不合格。 2、组织本部门论文答辩工作小组成员对本教学点的论文成绩进行复审,并控制优良比例(成绩为优的比例控制在总人数的20%以内,良以上的比例控制在50%以内)。复审意见及成绩填写在毕业论文封二的“答辩小组意见”一栏内。 3、当复审过程中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时,由原答辩工作小组负责人提出倾向性意见报我院答辩领导小组审定。 4、6月5日前,把经过复审并有复审记录的学生论文一式一份上交我院教学管理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