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教学质量,根据教学计划,专科学生应在毕业前一学期进行毕业实习并撰写毕业实习报告,本科学生需撰写毕业论文。为做好2014届专科学生毕业实习报告的撰写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的撰写及答辩工作,现将《浙江财经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规程》、《浙江财经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实习报告工作规程》、《浙江财经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发给你们,请对照执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4年3月至4月中旬:学生自己找与专业对口的实习单位参加毕业实习。
2014年4月下旬:学生撰写毕业实习报告,4月30日前按要求将毕业实习报告打印后与实习单位考核表一起,装订封面后一式一份交班主任。
2013年11月下旬:由学生确定论文方向,学校据此确定相应指导教师。
2013年12月——2014年1月:确定论题,在指导教师辅导下,收集资料,撰写论文提纲。
2014年2月——2014年4月:撰写初稿、学生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修改论文,指导教师至少指导二次。
2014年4月20日前:学生将指导教师认为可以定稿的论文打印并装订上封面后一式三份交指导教师批阅。
2014年4月30日前:非在杭指导教师将所指导的学生论文批阅
后交各教学点,在杭指导教师直接交成人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
2014年5月8日开始:组织本科学生进行论文答辩(各教学点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论文答辩工作于2014年5月31日前结束。
1、各校外教育机构须成立本部门的毕业实习报告及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关于怎样撰写毕业实习报告和毕业论文的专题讲座。领导小组名单于2013年12月30日前报成人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
2、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由教学机构自行聘任解决,对自行解决确实有困难的,可与我院联系,由我院代聘解决。指导教师聘任条件仍按照«浙江财经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规程»执行。代聘教师指导及答辩费用全部由教学机构承担,费用标准根据«关于印发< 浙江财经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通知»(浙财院[2012]192号)执行。
如需要财院代聘指导教师指导的校外教育机构,于2013年12月10日前将学生的论文选题方向按班级汇总后交成人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
3、附件1、2、4在http://www.zjcc.com/教学管理/毕业论文下载,附件3在http://www.zjcc.com/教学管理/文件下载/毕业实习表下载。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