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成人教育机构: 为进一步调动我院各校外成人教育机构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表彰在我院成人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者,经研究决定开展2004—2005学年度的校外教育机构先进工作者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院校外教育机构工作二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具有开拓精神,自觉把党的方针及学院、部门的决议贯彻落实到工作中。 2、热爱本职工作,始终保持较高的工作热情,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人正派,有较强的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对成人教育管理工作有创新意识,能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上报材料,工作一丝不苟,并及时反馈教学信息,不断改进教学和管理方法。 4、深入了解学员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为学员排忧解难、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与学员及其所在单位联系密切,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 三、评选办法 各校外教育机构按照评选条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填好《浙江财经成人教育学院校外教育机构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并于12月31日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我院综合管理部(E-mail:xuanzn@gmail.com 联系电话:88853310),由学院统一评定。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由学院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在成教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 附件:浙江财经成人教育学院校外教育机构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二OO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