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办学机构: 根据浙教高教[2004]161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浙江科技学院等5所学校在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中试行弹性学习制度的批复》文件精神,鉴于我院从2006级函授学生起开始实行弹性学习制度。为规范收费,现将收缴2006级函授学生学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弹性学分制特点,我院已经拟定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并已送省物价局报批。在省物价局同意之前,2006级函授学生学费在目前省物价局核定的学年制收费总额内分三次收缴。收费时间分别为第一学期、第三学期、第四学期开学初(两周内),每次收费标准为学费1980元,书费300元。各校外机构在开学后一个月内按照分成比例上缴学院。 特此通知! 浙江财经成人教育学院 200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