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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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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评选2007年度校外成人教育机构先进集体及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07-12-13  资料来源:zjcjxy    点击量:  

各科室、校外成人教育机构: 为全面总结成教工作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发校外成人教育机构的办学热情与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成人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07年度校外教育机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校外教育机构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浙江财经学院各校外教育机构(含成教分院、函授站)。 校外教育机构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在校外教育机构工作二年以上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校外教育机构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办学指导思想明确; 2、教学管理机构健全,有相应的办学条件,配有专职的教学管理人员,能为师生提供较好的教学设施和生活环境; 3、认真履行职责,管理人员办事认真,工作勤勉,处事公正; 4、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具备“教与学”双向信息反馈机制,在教学和管理方法上有所创新; 5、积极组织生源,认真组织考前辅导;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能较好地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 7、学生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自律意识强,学风、考风佳。 (二)校外教育机构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开拓精神,自觉把党的方针及学院、部门的决议贯彻落实到工作中。 2、热爱本职工作,始终保持较高的工作热情,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人正派,有较强的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对成人教育管理工作有创新意识,能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上报材料,工作一丝不苟,并及时反馈教学信息,不断改进教学和管理方法。 4、深入了解学员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为学员排忧解难、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与学员及其所在单位联系密切,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 三、评选办法 校外教育机构先进集体由成教学院组织评审小组,根据评比的基本条件和考核指标体系统一打分;校外教育机构先进工作者由各校外教育机构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各分院推荐1-2名,各函授站推荐1名,并填好《浙江财经成人教育学院校外教育机构先进工作者推荐表》,于12月25日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我院办公室(E-mail:cjbgs@zjcc.com 联系电话:0571-88861542 传真:0571-88856810),由学院统一评定。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由学院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在成教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校外教育机构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2、浙江财经学院校外教育机构先进集体考核指标体系分值计算表

上一条:关于举行2008届杭州直属函授、夜大、脱产学生毕业典礼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07学年第二学期函授课程考试及补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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