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金沙3983总站2018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参加独生子女家庭平安保险的告知书
作者:  日期:2013-12-23  资料来源:zjcjxy    点击量:  

独生子女户家庭:你们好!

2011年7月起,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中国人寿保险杭州公司推出计划生育政策性保险——独生子女家庭平安保险。此项保险无强制性,属个人自愿办理。

保险的内容如下:

1、投保对象:独生子女为开发区户籍,独生子女父母至少有一方为开发区户籍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出生日期在1996年1月1日——2013年11月30日之间,领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家庭。

2、保险费:35元/户/年。(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3、保险期间:一年。

4、保险责任:

(1)独生子女及父母意外身故保险,每人赔付3万元,每个家庭最高赔付9万元。

(2)独生子女及父母意外残疾和烧伤保险。每人最高赔付3万元,每个家庭最高赔付9万元(根据残疾程度赔付)。

(3)独生子女及父母重大疾病保险。独生子女赔付1万元,父母赔付5000元。

(4)独生子女意外或疾病住院的,每天补贴50元,,最高赔付180天。

如果您愿意为您的家庭提供一份保障,请配合提供以下资料:

1、独生子女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您签名的投保回执。

请您在12月26日前到本社区计生服务员小朱(87719537 沁雅苑17幢一楼)处办理相关手续,过期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生育协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带有“浙江财经学院”标志标识相关实物归档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闭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