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元旦期间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放假调休。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放假期间的各项工作,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省医保中心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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