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校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便于各部门、单位及时掌握教职工出国(境)情况,根据上级部门有关通知精神,学校制定了《js金沙3983总站办理因私护照(通行证)和因私出国(境)申请流程》(附件1),请各部门单位及教职工今后能严格按流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便于教职工办理寒假因私出国(境)申请和开具各类在职及收入证明工作,通知如下:
1.寒假期间准备因私出国(境)旅游、探亲等活动的学校在编教职工,请于2014年1月13日前持《js金沙3983总站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附件2)、公安部门制作的因私护照(通行证)申领表格到人事处(行政楼304室)办理因私护照(通行证)申办、领用手续。
联系人:胡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87557038、87557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