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级紧急通知,要求学校上报在职及退(离)休教职工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1)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填报在社会团体兼任理事以上(包括名誉职务)相关信息。
(2)非中层干部填报在社会团体担任副秘书长以上职务(包括名誉职务)相关信息。
(3)兼任社团职务是指理事、常务理事、正副秘书长、正副理事长(会长)以及相应名誉职务。
(4)社会团体指在民政部和省内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名称以学会、研究会、协会、商会、促进会、联合会、校友会、联谊会等作为后缀的社会组织。
二、填报要求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附件要求汇总后,分“中层”“非中层”2张表填报。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书面盖章后,于4月6日中午12:00之前报送至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dyb@zufe.edu.cn。
联系人:刘琴琴 87557015
党委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中层干部
非中层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