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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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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2018年10月工资变动情况的说明
作者:办公室  日期:2018-09-29  资料来源:    点击量:  

各位教职工:

    国庆前夕,为做好2018年10月工资的发放工作,人事处、资产处、计财处近期处理了10月工资变动,将于10月8日发放到位。相较于9月工资实发数,每位教职工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工资略有变动,变动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根据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工作的通知》(省直公发〔2018〕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18年公积金月缴存额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在本单位的月平均工资*12%”进行缴纳,并根据上级文件进行托底限高。本次公积金调整后缴存时间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公积金缴存额从10月份个人工资中开始扣缴,并对7-9月个人缴存差额进行多扣少补,涉及到补缴数目较大的个别老师的补缴金额将分多月在工资中进行补扣,具体个人月公积金缴存额可登陆财务信息查询系统。

月公积金缴存金额,到达公积金账户时间为次月初。

关于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标准的问题,请咨询人事处:87557037(徐老师);

关于公积金到户情况和差额补扣的问题,请咨询资产处87557076(吴老师)、计财处86731811(钱老师)

二、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存额调整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杭州市区社会保险费年中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杭社险发〔2018〕14号)和《关于调整2018年度省级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浙医保〔2018〕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学校调整了2018年教职工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的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存额从10月份个人工资中开始扣缴,并对1-9月个人缴存差额进行多扣少补。

关于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存基数和标准的问题,可咨询人事处:87557392(吴老师)

 

 

2018年9月29日

 

上一条: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18年教职工体检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园新媒体平台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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