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成人教育机构:
本学期函授本科统考课程定于2017年12月23日、24日两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生做好复习工作,核对本单位的考试课程是否准确。
二、认真做好学生的考试资格审定,对不能参加正常考试的学生要及时办理缓考手续。
三、严肃考风考纪,严格选聘监考教师。各机构同时设总监考,对本单位的考试进行总负责。监考、总监考教师名单于考前两天以书面形式(盖单位章)上报我院。
四、各课程考试时间要严格按附件上的安排进行。
五、如果对试题有疑问,可直接向我院值班老师反映,电话:0571-88862804,88923843。
附件:js金沙3983总站2017学年第二学期函授统考课程期终考试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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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7日
浙财大继[2017]21号关于2017学年第二学期函授统考课程期终考试的通知
上一条:关于组织2018届毕业生撰写毕业实习报告及毕业论文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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